☆、【番外】那些年,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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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那些年,那些事
————一個大約會是留在科學史冊上的一個名字————
“你想說什麽?”十阿哥看著對面的白種人青年,這個號稱從東海岸專程跑過來的家夥已經是第二次來拜訪他了,可是上一次支支吾吾的什麽都沒有,讓他這個急性子很是懊惱,可今天這個家夥居然又來了?
“是這樣的,”年輕人說話時帶著一些英國口音,不過對於英語不怎麽樣只能勉強溝通的十阿哥來說,有沒有口音都是不重要的,大約是第一次的不歡而散——當然,那實在是這位年輕人初來乍到,被這座占地龐大且非常豪華的莊園震撼得不知道該說什麽,而這一次他已經做了充分的準備,此時終於很流利的說道:“我叫做本傑明富蘭克林,來自費城,擁有一家出版公司,還有一家公立的圖書館,前段時間我偶然在朋友那裏看到了先生寫的一些資料,我非常希望能夠出版它們。”
“哦。”十阿哥點了點頭,這段話他是懂了,不過有些還是不清楚,“你看到的是什麽?我的意思是,我寫了不少東西,有些有用,有些就是廢紙。”
“是關於一些發現,比如您說的關於電的事情,事實上我對這個非常感興趣,而且據我所知有很多人都做了這樣的試驗,但是——”富蘭克林發現對面的那一位似乎有些茫然,便調整了一下,繼續道:“但我認為您說的最為非常有道理。”
“好吧,”十阿哥擺擺手,“如果你樂意你就去出版,我是無所謂的。你看,我不缺錢,所以其他的問題我們都可以忽略掉了——”
富蘭克林噎了一下,幹咳兩聲,才繼續道:“事實上,我非常有興趣加入到先生的研究中,不知道我有沒有這個榮幸?”
“你不是出版商?”這次換成十阿哥瞪眼了。
“哦,您要知道,對研究有興趣也是需要金錢支持的,”富蘭克林聳了聳肩膀,“餓著肚子什麽都做不了——我已經打算好了,如果您同意,我會退出出版公司,搬家到西海岸。”
“好吧,”十阿哥點點頭,他覺得多負擔一個人、或者是一家子吃飯也不是什麽大事,便繼續道:“如果你願意你可以加入進來,不過目前我還有其他的想法,所以關於你說的電,可能短時間之內只有你一個人去弄——”
“非常榮幸!”
————這是一個將軍的名字————
“少爺,那些白人太過分了!”棕紅色膚色的、臉上還畫著油彩的印第安年輕人長矛喋喋不休的在弘暲身後念叨著,他們一家所在的部落和九阿哥的莊園很近,大約是演變為農耕民族的關系,長矛所在的部落也並不是那種好戰的部族,最開始莊園開始建立的時候,便是用一大筆糧食讓這些印第安人讓出了大片的土地——哪怕其實這些土地都是無主的,但九阿哥堅信贖買下來的才是最沒有爭議的。
長矛所在的部落中的很多人現在都在莊園裏做些比較簡單的工作,用以掙一份穩定的糧食貼補家用。當然,這種關系在最開始的時候,只是打零工,在不太好過的荒年,莊園允許印第安人過來做些諸如開荒之類的體力活掙些糧食回去,長矛的部落原先也是種植糧食,但沒有莊園的人種的好。隨著時間的流逝,長矛所在的部落已經和莊園越來越密切起來,他們很多人成為了莊園的雇工,耕種、放牧,部落內的人口也是越來越多,最起碼他們餓死的人少了。
長矛的父母便是受雇於莊園的,他們一家在莊園邊緣的地方負責放養一群長毛羊。因為受雇的時間很長,長矛從懂事起就在莊園內長大,還去念了莊園內的學校——那其實是九阿哥那位管家的私心,他只是像讓自己的孩子都念上書,可又怕主子不高興,幹脆就把這事變成了“大家一起好”。長矛對伺候那些長毛的小家夥很沒有好感,年紀大些之後便主動參加了弘暲主張擴建出來莊園護衛隊,陰差陽錯的就成了弘暲的跟班。
弘暲倒是沒有長矛那麽氣憤,微微一笑,才道:“那些佛郎機人想在這裏站穩腳跟,東邊都被法國人和英國佬占據了,佛郎機人試圖占據我們這裏,哼哼,他們想得是挺好的,不過我們怎麽可能答應?行了長矛,這次訓練結束了,你回去通知大家提高警惕,另外也告訴你們的族人,不要輕易和這些佛郎機人做生意。”
“這是當然!”長矛很理所應當的說道,“那些個白人最壞了!”
看著自己的跟班離開,弘暲忽然笑了笑,雖然現在莊園的護衛隊還和過家家似的,不過他相信這肯定不是永遠的,印第安人是天生在馬背上長大的,哪怕是長毛的部落早已經過上了種地的日子,他們也一樣和馬匹不分離,簡直就是另一個蒙古!但比起蒙古來說,印第安人有一個好處——他們更加的松散沒組織,永遠不用擔心他們聯合起來,因為他們祖祖輩輩生活在這片土地上,彼此之間基本都有解不開的仇怨,關系比他們這些外人還不如!
而對於他來說,更好的事情便是,那些白人對這裏的覬覦。有了這一重威脅,印第安人更會靠近他們這一邊,畢竟那些白人的火器的確厲害,可莊園也同樣擁有這些東西!哎呀,十叔弄出來的東西比那些落魄的佛朗機佬可強多了!
騎著馬望著不遠處繁忙的莊園,弘暲深吸了口氣,這裏日後就是他大殺四方的地盤了!
————從前有個姑娘她日進鬥金————
“我都說了,羊毛的紡織要加快速度,”齊布琛看著賬單,不滿的指責道,“現在誰來告訴我為什麽這兩個星期工廠加班趕制的居然是麻布料?要過冬了,我要這些麻布料做什麽?這會產生嚴重的庫存積壓,資金流的概念你們到底懂不懂啊?好吧,我不指望你們懂得這些,但是——用用你們的腦子,有哪個工廠會在十月底生產大批量的麻布?在下達這個命令前,你們都沒有思考過嘛?”
一種男人尷尬的低下了頭,負責人更是羞愧不已,當初的命令是加速紡布料,來自清朝的工作理所應當的認為布料就是那種麻布,雖然也曾疑惑過,但卻並沒有較真,其他的同事雖然看到了卻也沒有異議,知道這位小老板來視察。天地良心啊,那種羊毛紡出來的步,他這輩子都沒見過啊!他哪裏知道那種玩意還能紡布?
“現在這批麻布統統入庫,” 齊布琛深吸了口氣,“算加班費也可以,從今天開始,三班倒來紡羊毛,聽明白沒有?”
“是,老板!”工匠們終於得到了解放,幹活不怕,但被小老板教訓那才可怕啊!
齊布琛氣呼呼的離開了紡織作坊,寒冬即將到來,分散在莊園不遠處的印第安各部都會拿著很多好貨來同他們交換能禦寒的大衣或者是糧食,這可是大筆入賬的日子,可若因為存貨不夠沒換到,造成掙銀子少了,那可真是讓人痛心的事情!她還打算換到幾件漂亮的皮毛,給她和額娘做幾身好看的皮毛衣服呢!
“齊布琛!你在這裏!”
齊布琛停下腳步,掃過來人,“恩”了一聲,便繼續向前走去,隨口道:“你怎麽在這裏?”
“我同父親今早到的,”來人——金發的年輕男人笑著說道,“父親要采購些貨物運回歐洲,不過在東海岸那邊實在找不到什麽好貨色,所以我們就來了,還有就是……我想你了!”
齊布琛的臉微微紅了一下,不過還是很強硬的說道:“雨果先生,你這種說法非常唐突。”
“哦,對不起!”雨果的臉也是微紅,不過向心愛的姑娘表達自己的喜愛,作為一個法國人來說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不過想想齊布琛是位羞澀的東方姑娘,他此時也只能收斂了自己的浪漫情懷,哦,如果齊布琛是為法國姑娘,他一定第一時間向她求婚!但他聽說似乎在齊布琛的家庭中,這些事情是她的父母做主的。
當然雨果也是很有心機的,此次專程把他的父親忽悠到這裏來,就有讓父親去和齊布琛的父母“聊聊”他們的婚事的意思,畢竟他一個年輕人,很難說服一位姑娘的長輩把他們的女兒嫁給他。只是……齊布琛什麽時候才能明白他的心思呢?自從某次見過她之後,雨果就發誓這輩子只要娶她一個人,她是那麽嬌小可愛,但卻一點都不軟弱,反而精明能幹,如果能有這樣的一位妻子,那該是多麽幸福的事情啊!
齊布琛很小就來到了這裏,生活在了這裏,熱情的印第安人把她熏陶得也非常開朗,之前回清朝參加四伯的葬禮的時候,齊布琛就厭惡極了那種被束縛的感覺,尤其是男人,一個個的都瞧不起她的本事!哼,本姑娘一天掙的銀子比你們一年的俸祿還多呢!
如果不想找個束縛她的男人的話,那麽眼前這位和自家阿瑪有些類似的似乎也是可以考慮的……就是不知道她有沒有本事把這個男人從後天上培養成一個妻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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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說什麽?”十阿哥看著對面的白種人青年,這個號稱從東海岸專程跑過來的家夥已經是第二次來拜訪他了,可是上一次支支吾吾的什麽都沒有,讓他這個急性子很是懊惱,可今天這個家夥居然又來了?
“是這樣的,”年輕人說話時帶著一些英國口音,不過對於英語不怎麽樣只能勉強溝通的十阿哥來說,有沒有口音都是不重要的,大約是第一次的不歡而散——當然,那實在是這位年輕人初來乍到,被這座占地龐大且非常豪華的莊園震撼得不知道該說什麽,而這一次他已經做了充分的準備,此時終於很流利的說道:“我叫做本傑明富蘭克林,來自費城,擁有一家出版公司,還有一家公立的圖書館,前段時間我偶然在朋友那裏看到了先生寫的一些資料,我非常希望能夠出版它們。”
“哦。”十阿哥點了點頭,這段話他是懂了,不過有些還是不清楚,“你看到的是什麽?我的意思是,我寫了不少東西,有些有用,有些就是廢紙。”
“是關於一些發現,比如您說的關於電的事情,事實上我對這個非常感興趣,而且據我所知有很多人都做了這樣的試驗,但是——”富蘭克林發現對面的那一位似乎有些茫然,便調整了一下,繼續道:“但我認為您說的最為非常有道理。”
“好吧,”十阿哥擺擺手,“如果你樂意你就去出版,我是無所謂的。你看,我不缺錢,所以其他的問題我們都可以忽略掉了——”
富蘭克林噎了一下,幹咳兩聲,才繼續道:“事實上,我非常有興趣加入到先生的研究中,不知道我有沒有這個榮幸?”
“你不是出版商?”這次換成十阿哥瞪眼了。
“哦,您要知道,對研究有興趣也是需要金錢支持的,”富蘭克林聳了聳肩膀,“餓著肚子什麽都做不了——我已經打算好了,如果您同意,我會退出出版公司,搬家到西海岸。”
“好吧,”十阿哥點點頭,他覺得多負擔一個人、或者是一家子吃飯也不是什麽大事,便繼續道:“如果你願意你可以加入進來,不過目前我還有其他的想法,所以關於你說的電,可能短時間之內只有你一個人去弄——”
“非常榮幸!”
————這是一個將軍的名字————
“少爺,那些白人太過分了!”棕紅色膚色的、臉上還畫著油彩的印第安年輕人長矛喋喋不休的在弘暲身後念叨著,他們一家所在的部落和九阿哥的莊園很近,大約是演變為農耕民族的關系,長矛所在的部落也並不是那種好戰的部族,最開始莊園開始建立的時候,便是用一大筆糧食讓這些印第安人讓出了大片的土地——哪怕其實這些土地都是無主的,但九阿哥堅信贖買下來的才是最沒有爭議的。
長矛所在的部落中的很多人現在都在莊園裏做些比較簡單的工作,用以掙一份穩定的糧食貼補家用。當然,這種關系在最開始的時候,只是打零工,在不太好過的荒年,莊園允許印第安人過來做些諸如開荒之類的體力活掙些糧食回去,長矛的部落原先也是種植糧食,但沒有莊園的人種的好。隨著時間的流逝,長矛所在的部落已經和莊園越來越密切起來,他們很多人成為了莊園的雇工,耕種、放牧,部落內的人口也是越來越多,最起碼他們餓死的人少了。
長矛的父母便是受雇於莊園的,他們一家在莊園邊緣的地方負責放養一群長毛羊。因為受雇的時間很長,長矛從懂事起就在莊園內長大,還去念了莊園內的學校——那其實是九阿哥那位管家的私心,他只是像讓自己的孩子都念上書,可又怕主子不高興,幹脆就把這事變成了“大家一起好”。長矛對伺候那些長毛的小家夥很沒有好感,年紀大些之後便主動參加了弘暲主張擴建出來莊園護衛隊,陰差陽錯的就成了弘暲的跟班。
弘暲倒是沒有長矛那麽氣憤,微微一笑,才道:“那些佛郎機人想在這裏站穩腳跟,東邊都被法國人和英國佬占據了,佛郎機人試圖占據我們這裏,哼哼,他們想得是挺好的,不過我們怎麽可能答應?行了長矛,這次訓練結束了,你回去通知大家提高警惕,另外也告訴你們的族人,不要輕易和這些佛郎機人做生意。”
“這是當然!”長矛很理所應當的說道,“那些個白人最壞了!”
看著自己的跟班離開,弘暲忽然笑了笑,雖然現在莊園的護衛隊還和過家家似的,不過他相信這肯定不是永遠的,印第安人是天生在馬背上長大的,哪怕是長毛的部落早已經過上了種地的日子,他們也一樣和馬匹不分離,簡直就是另一個蒙古!但比起蒙古來說,印第安人有一個好處——他們更加的松散沒組織,永遠不用擔心他們聯合起來,因為他們祖祖輩輩生活在這片土地上,彼此之間基本都有解不開的仇怨,關系比他們這些外人還不如!
而對於他來說,更好的事情便是,那些白人對這裏的覬覦。有了這一重威脅,印第安人更會靠近他們這一邊,畢竟那些白人的火器的確厲害,可莊園也同樣擁有這些東西!哎呀,十叔弄出來的東西比那些落魄的佛朗機佬可強多了!
騎著馬望著不遠處繁忙的莊園,弘暲深吸了口氣,這裏日後就是他大殺四方的地盤了!
————從前有個姑娘她日進鬥金————
“我都說了,羊毛的紡織要加快速度,”齊布琛看著賬單,不滿的指責道,“現在誰來告訴我為什麽這兩個星期工廠加班趕制的居然是麻布料?要過冬了,我要這些麻布料做什麽?這會產生嚴重的庫存積壓,資金流的概念你們到底懂不懂啊?好吧,我不指望你們懂得這些,但是——用用你們的腦子,有哪個工廠會在十月底生產大批量的麻布?在下達這個命令前,你們都沒有思考過嘛?”
一種男人尷尬的低下了頭,負責人更是羞愧不已,當初的命令是加速紡布料,來自清朝的工作理所應當的認為布料就是那種麻布,雖然也曾疑惑過,但卻並沒有較真,其他的同事雖然看到了卻也沒有異議,知道這位小老板來視察。天地良心啊,那種羊毛紡出來的步,他這輩子都沒見過啊!他哪裏知道那種玩意還能紡布?
“現在這批麻布統統入庫,” 齊布琛深吸了口氣,“算加班費也可以,從今天開始,三班倒來紡羊毛,聽明白沒有?”
“是,老板!”工匠們終於得到了解放,幹活不怕,但被小老板教訓那才可怕啊!
齊布琛氣呼呼的離開了紡織作坊,寒冬即將到來,分散在莊園不遠處的印第安各部都會拿著很多好貨來同他們交換能禦寒的大衣或者是糧食,這可是大筆入賬的日子,可若因為存貨不夠沒換到,造成掙銀子少了,那可真是讓人痛心的事情!她還打算換到幾件漂亮的皮毛,給她和額娘做幾身好看的皮毛衣服呢!
“齊布琛!你在這裏!”
齊布琛停下腳步,掃過來人,“恩”了一聲,便繼續向前走去,隨口道:“你怎麽在這裏?”
“我同父親今早到的,”來人——金發的年輕男人笑著說道,“父親要采購些貨物運回歐洲,不過在東海岸那邊實在找不到什麽好貨色,所以我們就來了,還有就是……我想你了!”
齊布琛的臉微微紅了一下,不過還是很強硬的說道:“雨果先生,你這種說法非常唐突。”
“哦,對不起!”雨果的臉也是微紅,不過向心愛的姑娘表達自己的喜愛,作為一個法國人來說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不過想想齊布琛是位羞澀的東方姑娘,他此時也只能收斂了自己的浪漫情懷,哦,如果齊布琛是為法國姑娘,他一定第一時間向她求婚!但他聽說似乎在齊布琛的家庭中,這些事情是她的父母做主的。
當然雨果也是很有心機的,此次專程把他的父親忽悠到這裏來,就有讓父親去和齊布琛的父母“聊聊”他們的婚事的意思,畢竟他一個年輕人,很難說服一位姑娘的長輩把他們的女兒嫁給他。只是……齊布琛什麽時候才能明白他的心思呢?自從某次見過她之後,雨果就發誓這輩子只要娶她一個人,她是那麽嬌小可愛,但卻一點都不軟弱,反而精明能幹,如果能有這樣的一位妻子,那該是多麽幸福的事情啊!
齊布琛很小就來到了這裏,生活在了這裏,熱情的印第安人把她熏陶得也非常開朗,之前回清朝參加四伯的葬禮的時候,齊布琛就厭惡極了那種被束縛的感覺,尤其是男人,一個個的都瞧不起她的本事!哼,本姑娘一天掙的銀子比你們一年的俸祿還多呢!
如果不想找個束縛她的男人的話,那麽眼前這位和自家阿瑪有些類似的似乎也是可以考慮的……就是不知道她有沒有本事把這個男人從後天上培養成一個妻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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